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结合实际情况,南宁市体育局起草了《南宁市体育局关于废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4月6日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南宁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邮箱:nnstyjjtk@163.com。
附件:
1.南宁市体育局关于废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南宁市体育局关于废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南宁市体育局
2021年3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南宁市体育局关于废止
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要求,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桂发改财信〔2021〕33号)、《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南信办〔2021〕3号)精神,现对我局印发的《南宁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诚信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南体规〔2019〕1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南宁市体育局
2021年 月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于《南宁市体育局关于废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南宁市体育局起草了《南宁市体育局关于废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废止《南宁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诚信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南体规〔2019〕1号)。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和开展工作的连续性,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情况,对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调整。
(二)制定的文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桂发改财信〔2021〕33号)、《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南信办〔2021〕3号)。
二、文件主要内容
《南宁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诚信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南体规〔2019〕1号)于2019年9月12日公布施行,建立了南宁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信用体系,规范了南宁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诚信红黑名单的纳入情形、实施程序、奖惩措施和动态管理方法,加强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力度,约束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因管理制度制定时主要依据的是自治区和南宁市相关文件精神,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做支撑,现拟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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