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运用PPP模式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质效的精神,南宁市公众健身活动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实施,我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推进工作。
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并获得建设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批复,并于2019年进行了第一轮PPP市场测试,目前正在开展PPP前期研究工作。
为完善PPP项目策划方案,引进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合作,推进项目顺利实施,现以公开方式进行第二轮PPP市场测试,市场测试公告如下:
1.本轮市场测试并非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程序的组成部分,参与本轮市场测试者不会在采购活动中获得差别待遇,未参与者仍可参与采购活动。
2.本轮市场测试内容仅供参考,公告和附件内容仍可能进一步修改,不构成任何保证与约束力,不作为投资建议,最终解释权归我局所有。
3.诚挚欢迎有意者前来接洽、参与项目。有意者请填写参与意向函、市场测试信息反馈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6月26日15: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nngzjsppp@163.com。
附件:南宁市公众健身活动中心项目第二轮PPP市场测试方案
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联系方式:凌工 18100772591
南宁市体育局
2020年6月15日
附件
南宁市公众健身活动中心项目
第二轮PPP市场测试方案
实施机构:南宁市体育局
咨询机构: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
编制日期: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公众健身活动中心(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南宁市体育运动学校的二期建设项目,与一期项目位于同一地块,且报建手续同时办理。
图1 南宁市体育运动学校项目分期示意图
根据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拟建设一个公众健身活动中心,包括射击馆、体操武术综合训练馆、举重馆、重竞技综合训练馆、游泳馆、综合球类馆、医疗康复设施、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公厕、体育设施、垃圾收集点和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75711.62㎡,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总建筑面积 |
㎡ |
75711.62 |
|||
2 |
其中 |
地上建筑面积 |
㎡ |
71348.36 |
||
3 |
其中 |
19#体育训练综合馆 |
㎡ |
38208.72 |
||
4 |
其中 |
射击馆 |
㎡ |
10934.52 |
||
5 |
体操武术综合训练馆 |
㎡ |
13138.9 |
|||
6 |
举重馆 |
㎡ |
5737.11 |
|||
7 |
重竞技综合训练馆 |
㎡ |
8398.19 |
|||
8 |
20#体育场 |
㎡ |
1722.73 |
|||
9 |
其中 |
医疗康复设施 |
㎡ |
300.00 |
||
10 |
社区管理用房 |
㎡ |
80.00 |
|||
11 |
物业管理用房 |
㎡ |
278.2 |
|||
12 |
公厕 |
㎡ |
145.00 |
|||
13 |
体育设施 |
㎡ |
919.53 |
|||
14 |
21#游泳馆 |
㎡ |
8659.26 |
|||
15 |
22#综合球类馆(不包括地下室) |
㎡ |
22691.25 |
|||
17 |
垃圾收集点 |
㎡ |
66.40 |
|||
18 |
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室面积) |
㎡ |
4363.26 |
(三)建设地点
根据南宁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5010120150053号),本项目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选址位于南宁市天合路以南,临仙路以东。项目临近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法官学院、广西外国语学院、广西师范学院五合校区等院校。
图2 项目位置示意图
(四)项目投资
1.建设项目总投资
根据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9859.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2711.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54.46万元,预备费为3693.29万元。
表2 项目投资费用简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 |
工程费 |
万元 |
42711.66 |
1 |
体育综合训练馆 |
万元 |
20441.67 |
2 |
游泳训练馆 |
万元 |
6277.96 |
3 |
综合球类馆 |
万元 |
12593.64 |
4 |
体育场 |
万元 |
663.25 |
5 |
垃圾收集点 |
万元 |
8.63 |
6 |
地下室 |
万元 |
1608.51 |
7 |
室外配套设施 |
万元 |
1118.00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万元 |
3454.46 |
三 |
预备费 |
万元 |
3693.29 |
四 |
建设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49859.41 |
2.PPP建设工程投资额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实施,南宁市体育局作为实施机构,在南宁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工作与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不纳入PPP建设工程投资额测算范围。
PPP建设工程投资额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项目总投资-预备费-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
=49859.41-3693.29-0-0
=46166.12(万元)
(五)项目进度
本项目已列入南宁市2019年PPP项目年度开发计划、财政部PPP项目储备清单,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复,已完成体育综合训练馆及室外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
本项目已完成建设工程总承包、监理等招标工作,正在进行体育训练综合馆基础工程建设。
二、市场测试边界条件
(一)初步交易结构
图3交易结构图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实施,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EPC单位可参与社会资本采购竞争。中标社会资本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
南宁市体育运动学校对本项目场馆具有优先使用权,与项目公司通过合同约定本项目场馆的使用事宜。
合作期满,项目公司需保障项目设施的完整性,且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等权利限制,将项目所有资产及全部权利、权益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二)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30年,其中,建设期计划为3年,运营期27年。
(三)项目公司
政府方不参与本项目投融资,不承担协助融资责任。
社会资本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工作。
(四)项目资本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项目。投资项目资本金是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机场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维持25%不变,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维持20%不变。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以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为计算基数,按20%取值,为人民币9980万元,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
本项目资本金等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
(五)回报机制
本项目属投资教育的社会公益工程,不以营利为目的,项目公司可通过运营场馆获得经营收入,但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的,政府方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1.使用者付费
项目公司作为收费主体,在满足南宁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学训练及日常使用需求的前提下,体育综合训练馆、游泳馆、综合球类馆及室外运动场可对外开放经营,收入来源包括日常对外开放收入、集训收入、赛事和演出活动场地出租收入及停车费收入。
运营期内,南宁市人民政府有新增其他经营项目开发需求的,项目公司应协助南宁市人民政府开发经营。同时,项目公司也可以向南宁市人民政府提议开发新增经营项目,但未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不得实施。
2.可行性缺口补助
项目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南宁市体育局对项目进行绩效考核。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政府付费进行动态调整。
项目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测算当期可行性缺口补助应支付数额,南宁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将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拨付至南宁市体育局,由南宁市体育局将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支付给项目公司。
(六)风险分配
本项目按照最优风险分配、风险收益对等、风险可控等基本原则,以及国家推广应用PPP模式的政策导向,初步风险分配框架如下:
1.设计优化、建设、运营、维护等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
2.政府方可控的法律、法规、政策变更风险由政府方承担,政府方不可控的法律、法规、政策变更风险视为不可抗力,不可抗力风险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合理共担。
(七)社会资本条件
1.社会资本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但不包括南宁市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并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社会资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包括但不限于:
(1)社会资本在本项目所在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社会资本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社会资本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履约能力。
有意者请填写项目参与意向函、市场测试信息反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4月3日15: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nngzjsppp@163.com。
(一)项目参与意向函(模板)
项目参与意向函
我方在此确认以下事项:
1.我方已了解南宁市公众健身活动中心项目的有关信息,并有意向参与项目的后续采购工作,希望通过 方式(面谈、电话沟通或其他方式)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
2.我方确认本函中的信息反馈表内容属实。
申请人公章:[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意向社会资本信息反馈表
意向社会资本基本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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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
项目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地址 |
|
||
经营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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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如组织架构、关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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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请提供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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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
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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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资本余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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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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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或体育场馆项目投资、建设或运营经验(如有,请提供项目合同主要内容页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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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交易边界条件意见征询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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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要点 |
社会资本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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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不同意 |
|||
合作期限 |
合作期共30年,含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 |
|
|
|
项目公司 |
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 |
|
|
|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9980万元 |
|
|
|
|
社会资本出资100% |
|
|
|
|
运作模式 |
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
|
|
|
回报机制 |
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 |
|
|
|
风险分配 |
设计优化、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 |
|
|
|
政府方可控的法律、法规、政策变更风险由政府方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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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方不可控的法律、法规、政策变更风险视为不可抗力,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合理共担 |
|
|
|
|
不可抗力风险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合理共担 |
|
|
|
|
可能合作的投融资、运营或其他单位(社会资本自身具有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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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意见或建议:
(如留白部分不够,可自行添加附页)
单位公章:[意向社会资本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三)意向融资机构信息反馈表
融资机构信息反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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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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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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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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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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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机构意见征询 |
|||
指标 |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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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期限上限 |
|
||
融资利率下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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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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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意见或建议:
(如留白部分不够,可自行添加附页)
单位公章:[意向融资机构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意向社会资本可反馈与有意向合作的融资机构的沟通情况